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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17岁生了儿子18岁生了女儿,儿子一直是我从小养大的,他家没有给孩子户口,我女儿的母乳喝了4个月就像男人家一样,我给女儿买了衣服,我儿子7岁,我女儿6岁

离婚 2021-08-19 20:02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1、继承权与户口之间没有关联性,子女是父母遗产继承的第一顺位的继承人;   
    2、法律依据:《继承法》第十条 【继承人范围及继承顺序】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法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法所说的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法所说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 债务追讨涉及的情况较多,需要具体分析,例如,如何催讨失踪人所负债务?
    根据法律规定,债务人失踪达到一定期限时债权人可向法院申请宣告债务人失踪或死亡,当法院宣告后,债权人可将宣告失踪的债务人的代管人作为讨债对象或将宣告死亡的债务人的财产继承人或其他取得人作为讨债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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