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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想和你商量一下,关于购房的事情。我在汕尾决定了房子,只交了10万预付款,但是没有时间自己签字。只有开发人员提供的收据和预付款书,现在通知延期支付2万日元。而且,现在这所房子已经重新出售了,所以资料没有本人的签名,但有聊天记录。开发人员这样做合法吗?你好,我想和你商量一下,关于购房的事情。我在汕尾决定了房子,只交了10万预付款,但是没有时间自己签字。只有开发人员提供的收据和预付款书,现在通知延期支付2万日元。而且,现在这所房子已经重新出售了,所以

综合法律 2021-08-20 06:33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若千问题的解释》中“关于定金部分的解释”的有关规定,当事人约定以交付定金作为订立主合同担保的,给付定金的一方拒绝订立合同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拒绝订立合同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当事人约定以交付定金作为主合同成立或者生效要件的,给付定金的一方未支付定金,但主合同已经履行或者已经履行主要部分的,不影响主合同的成立或者生效。
  • 我们知道退定金是有一定条件的,即因合同条款达不成一致意见可以退,另外,必须是在认购书约定的期限内来签合同,要想退定金必须要证明这一点。购房人可以通合同条件谈判时双方修改的记录来证明,也可以通过双方谈话的录音来证明。
    有些购房者本身不想要此房,属于违约行为,但也通过增加补充协议的方式达到了退定金的目的。另外,对于内部认购等无销售许可证或产权证的项目,因本身不具备销售条件,因此任何情况下定金都可退,无需做大量的取证工作,直接起诉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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