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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妻子50岁了,公司终止了合同。有补偿吗?

合同纠纷 2021-08-20 10:52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当佣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符合我国法律的有关规定时,应当向劳动者支付一定的经济补偿。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前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用公式表达就是:经济补偿=在职年限×离职前12个月的平均月工资需注意,这里所说的工资,应当包括计时工资或者计件工资以及奖金、津贴和补贴等货币性收入。
  • 劳动合同到期不续签是否需要赔偿,要分两种情况判断:
    一、如果单位不续签,需要进行经济补偿。
    二、如果员工不续签,要看具体情况又细分为两种情况:如果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原来劳动条件,员工仍然不续签的,则不进行经济补偿
  • 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是否有补偿要根据具体情况而定,如果用人单位是因为劳动者过错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解除劳动合同的,是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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