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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弟弟两只耳聋,治疗两年,没有效果,离婚几年了,女儿也有残疾,一级残疾,我弟弟不能和普通人交流,没有生活来源,去了几用者,没有使用者接受,只有兄弟姐妹接受,现在56岁,一直养老,医疗保险

离婚 2021-08-20 11:12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规定》第一条
    (四)项曾经规定:“因工致残,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应该退休。但该规定已经被《工伤保险条例》废止,工伤职工只能按照法定退休年龄男年满60岁,女工人年满50岁,女干部年满55岁退休。但其中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一至四级)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劳动岗位。由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伤残津贴直至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改办退休,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
  • 可以申请民政救济
  • 是给公司打工还是给个人打工。如果是给公司打工,公司应该给职工办理职工医保,没有办理,对于职工医保能报销的部分可以要求单位给予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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