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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公司经营不善,本公司退休6年的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公司没有和劳动者签约,但是向劳动者支付社会保险,6年的工资是从上司的个人卡支付的。现在这个工人要求补偿12个月的工资,合理吗?工资标准怎么定义?只能补偿6个月的工资吗?由于公司经营不善,本公司退休6年的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公司没有和劳动者签约,但是向劳动者支付社会保险,6年的工资是从上司的个人卡支付的。现在这个工人要求补偿12个月的工资,合理吗?工资标准怎么定义

保险纠纷 2021-08-20 11:26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如果拖欠的数额并不算多的话,走劳动局花的时间比较长,走法院就没有必要,拖欠数额比较小可以多次联系110报警,一般情况下民警是不会管的,会直接让找劳动局处理,但如果死磨硬泡加之民警品行较好的话,民警也会根据情况与用人单位的负责人进行协调,民警协调成功的几率还是比较大的,但如果万一没有协调成功,或者无论如何民警都不管,就需要分以下情况进行处理。
    1:职工给正规公司打工,建议持相关证据(工服、工资条、合同、协议、工作证等)联系属地的劳动监察大队反映,市劳动局电话12333,24小时热线。
    2:如果用人单位不是正规公司,没有在工商局进行注册,或者是给个人打工,建议到所在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通过司法诉讼的渠道维权,市司法局电话12348。
  • 如果用人单位一直依法为其缴纳的社会保险,对劳动者不能享有养老保险待遇不存在过错,则一般不会被要求支付补偿金。但是如果系因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而导致劳动者未能享受养老保险待遇,用人单位仍然可能被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
  • 非因劳动者原因造成停工、停产、歇业,企业应当按照国家规定或者劳动合同约定的工资标准支付工资。拒不安排工作的情况属于合同违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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