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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要离婚,是感情不和,那样的怎能离掉。

离婚 2021-08-21 01:46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第三十一条 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时,发给离婚证。
      第三十二条 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 夫妻感情不和达到离婚条件中的“感情确已破裂”条件的,就可以协议离婚或者诉讼离婚。“感情确已破裂”必须有以下情形:
    (1)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2)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等
  • 夫妻感情不和想要离婚的,需要通过合法的离婚程序。在我国离婚的合法程序只有两种: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如果当事人选择协议离婚的,当事人双方需再在离婚、子女抚养和财产分配问题上意愿一致,达成协议,签署《离婚协议》,由婚姻登记机关颁发离婚证,解除婚姻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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