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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丈夫是美国人,在浙江宁波等级结婚。户籍在宁波,结婚后住在美国,我三年多前和丈夫的关系破裂,回到成都,稳定在成都,我们已经三年多没见面了,没有办理离婚手续,现在想办理这个法律手续,我们没有孩子,没有财产纠纷,双方都同意离婚,怎么能尽快解除婚姻关系呢?我丈夫是美国人,在浙江宁波等级结婚。户籍在宁波,结婚后住在美国,我三年多前和丈夫的关系破裂,回到成都,稳定在成都,我们已经三年多没见面了,没有办理离婚手续,现在想办理这个法律手续,我们没有孩子,没有财

离婚 2021-08-21 06:39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重婚前一段婚姻解除,后一婚姻同样是无效的。
    如果重婚判了重婚罪,后来的非法婚姻关系自动解除,而不是前段的合法婚姻关系解除。嫌疑人在接受完重婚罪的处理后,可以提出离婚,然后,重新和后一任办理结婚登记,才可以开始新的合法婚姻。
  • 当事人起诉请求解除同居关系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但当事人请求解除的同居关系,属于婚姻法第三条、第三十二条、第四十六条规定的"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并依法予以解除。
      当事人因同居期间财产分割或者子女抚养纠纷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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