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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问一下无锡安置房的土地转让金是怎么计算的。

合同纠纷 2021-08-21 13:01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房屋买卖合同不可以直接过户。房屋过户,要使交易中心登记簿上的产权人变为下家(买家),交易中心必须审核上家(卖家)的权利人信息。房产证即为产权人信息的可靠证明,交易中心的审核环节肯定会要上家的产权。
    如果没有,一般不予办理过户。
    房产过户是指通过转让、买卖、赠予、继承遗产等方式获得房产,去房屋权属登记中心办理的房屋产权变更手续。即产权转移从甲方转移到乙方的全过程。
    房产过户有几种不同的情形,有继承的房产过户、赠与的房产过户、二手房过户等。
  • 《土地管理法》对土地出让金作出了明确的规定,具体如下:
    一、有实际成交价的,且不低于所在级别基准地价平均标准的按成交价不低于40%的标准计算出让金。
    二、发生转让的划拨土地使用权补办出让时,按基准地价平均标准的40%计算。
    三、通过以上方式计算的土地出让金数额,按评估价的40%计算土地出让金,等等
  • 土地出让金计算如下:
    1、个人住房土地使用权转让应补交的土地出让金标准为1990年5月19日以前取得的,按签订出让合同之日标定地价的30%收取;1990年5月19日以后取得的按60%收取。

    2、已购公有住房,含集资建房、经济适用房按规定允许转让的,按签订出让合同之日的标定地价的10%收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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