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奶妈打算在厨房烧开水,把开水放进保温瓶里,但是不知道雇主家的孩子在后面,开水洒了烧伤了孩子。雇主起诉我的朋友,要求朋友赔偿十万人以上的医疗费。这件事我的朋友不是故意烧伤孩子的,现在孩子已经治疗好了,但是奶妈没有看到孩子的受伤情况。法院如何判断,判断严重吗?奶妈打算在厨房烧开水,把开水放进保温瓶里,但是不知道雇主家的孩子在后面,开水洒了烧伤了孩子。雇主起诉我的朋友,要求朋友赔偿十万人以上的医疗费。这件事我的朋友不是故意烧伤孩子的,现在孩子已经治疗好了,但

离婚 2021-08-21 14:10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报警处理,申请伤情鉴定:
    1、如果构成轻伤或轻伤以上,依法应被追究刑事责任。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
    2、如果伤情鉴定为轻微伤,只能要求民事赔偿,受害者可直接向法院起诉要求人身损害赔偿;同时可以要求给予行政处罚。
    3、公安机关立案后,受害者还可以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要求赔偿。当然也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诉要求人身损害赔偿。
    4、人身损害赔偿的项目包括:医疗费、护理费、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交通费、伤残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等。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九条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致人损害的,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雇员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致人损害的, 应当与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的,可以向雇员追偿。
    前款所称“从事雇佣活动”,是指从事雇主授权或者指示范围内的生产经营活动或者其他劳务活动。雇员的行为超出授权范围,但其表现形式是履行职务或者与履行职务有内在联系的,应当认定为“从事雇佣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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