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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已经上诉离婚半个多月了。为什么我没有收到法院的通知?

离婚 2021-08-22 12:39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1、民事案件从法院下达受理通知书到开庭需要多长时间法律未明确规定,依据情况不同,有所区别,但一般两个月左右。法律规定了案件的审理期限,即简易程序三个月,普通程序六个月。
    2、人民法院收到起诉状或者口头起诉,经审查,认为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认为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裁定不予受理;原告对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 递交诉状后,按照法律规定,应在7日内通知你,法院直到现在才通知你,在程序上一定是存在瑕疵的。你可以以未在法定期间收到“受理通知书”为由,向上级本门反应情况。当然,我们不建议你这样做,以防止法官在后来的审判中打击报复。又根据第一百三十五条规定“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 。故此,只要有本院院长的批准,审限可以延长至12个月,所以法院即使7个月开庭并不违法。
    3、可以申请对方同学回避。

  • 1、第二次起诉离婚判离的可能性大!
    2、如果她应诉,提出财产分割问题,法院会一并处理并作出判决的!依据是你们之间的财产分割协议,如果协商不成,法院直接下判决!你说的分居之后你自己经营的公司收益属于共同财产要分割的!
    3、不是她坚决不离就一定不会判离,而是如果认为你们感情确已破裂无和好可能仍然会判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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