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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建筑施工工作,木匠,同劳务派遣公司签的劳动合同书,可是正中间有承包人,现阶段状况是承包人的工程进度款不足付款拖欠工程款,也就是承包人包亏掉!民工能否立即向劳务派遣公司认为付款所有薪水,?现企业和承包人自始至终沒有达的协议书,造成薪水所有未发,而承包人针对亏本一部分沒有付款工作能力,农民工能否认为企业来付款这一部分!在建筑施工工作,木匠,同劳务派遣公司签的劳动合同书,可是正中间有承包人,现阶段状况是承包人的工程进度款不足付款拖欠工程款,也就是承包人包亏掉!民工能否立即向劳务派遣公司认为付款所有薪水,?现企业和承包

合同纠纷 2021-08-22 19:10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根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7条的规定:工资必须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的日期支付。如遇节假日或休息日,则应提前在最近的工作日支付。工资至少每月支付一次,实行周、日、小时工资制的可按周、日、小时支付工资。
      关于临时和具体工作的工资支付,根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8条的规定:对完成一次性临时劳动或某项具体工作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应按有关协议或合同规定在其完成劳动任务后即支付工资。
      关于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的工资支付,根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9条的规定: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
  • 包工头无资质,能向总承包公司索要工资。根据《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暂行办法》第十二条,工程总承包企业不得将工程违反规定发包、分包给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组织或个人,否则应承担清偿拖欠工资连带责任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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