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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于2017年5月12日向我借了3万日元,2018年3月122日支付了利息,2019年2月1日偿还了1万日元,2019年5月1日偿还了1万日元,2018年3月22日偿还了1万日元。因为2019年2月1日偿还了1万日元,所以在借款上还了1万日元。他说是我的目标,是2018年3月22日偿还的钱。被告于2017年5月12日向我借了3万日元,2018年3月122日支付了利息,2019年2月1日偿还了1万日元,2019年5月1日偿还了1万日元,2018年3月22日偿还了1万日元。因为2019年2月

债权债务 2021-08-24 07:21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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