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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公司以利润不好为理由让员工停职或降低工资。

劳动纠纷 2021-08-24 15:12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如果劳动合同有了明确的工资约定,企业是不能单方面要求降薪的,这种情况企业构成违约,员工可以要求按合同履行,或者企业单方面解除合同并承担相应的赔偿。
    《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 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 公司随意降低劳动者工资是不合法的,除非是双方协商一致,劳动者同意降低工资,才属于是合法的行为。变更后的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 根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二条的规定,非因劳动者原因造成单位停工、停产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的;用人单位应按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若劳动者提供了正常劳动;则支付给劳动者的劳动报酬不得低于当地的最低工资标准;若劳动者没有提供正常劳动,应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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