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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昨天无缘无故被解雇了。我没有提前打招呼就被解雇了。

劳动纠纷 2021-08-24 16:37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用人单位解除合同不符合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四十条、四十一条规定,属于违法解除合同,劳动者可以主张继续履行合同或者二倍经济补偿金的赔偿金。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需要符合《劳动合同法》规定的条件,无缘无故辞退是违法的,劳动者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 单位没有提前通知员工辞退,是根据不同的情况来定:如果是存在经济补偿的,需要额外给予员工一个月的工资作为补偿;如果没有经济补偿的,那么单位也不需要提前一个月通知
  • 如果用人单位依法解除劳动合同,并支付补偿金,则提前一个月通知辞退员工是合法的。根据法律规定,如果有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等情形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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