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朋友坐电车带车主去,朋友撞人,车主有责任吗?

交通事故 2021-08-24 16:32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电动车负事故全部责任,交通事故中的强势群体和弱势群体是相对而言的。由强至弱分别是机动车、非机动车和行人。汽车和摩托车同属于机动车,作为机动车管理,二者是平等的。电瓶车和自行车属于非机动车。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超过责任限额的部分,按照下列方式承担赔偿责任:第二项,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责任;但是,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机动车驾驶人已经采取必要处置措施的,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责任。
  • 看具体情形,正常情况下车主没有责任,只要不是无证驾驶,车主的责任不大,可能不清楚他喝酒了或者借车的时候没有喝酒,如果车主在明知对方喝过酒的情况下把车借出,最终造成事故的,那车主要承担连带的赔偿责任
  • 机动车所有人与使用人不是同一人时,发生交通事故后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机动车使用人赔偿;机动车所有人有过错的,承担相应的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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