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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经专用型右拐道,强制执行车子。摩托。撞击。摩托 黄灯冲过人行横道, 行驶过十字路口, 到十字路口管理中心已经是绿灯,根据十字路 , 和专用型右拐道的车子产生撞击, 撞上专用型右转车的, 左侧汽车车门, 判小轿车承担全部责任, 想问一下有效吗?历经专用型右拐道,强制执行车子。摩托。撞击。摩托 黄灯冲过人行横道, 行驶过十字路口, 到十字路口管理中心已经是绿灯,根据十字路 , 和专用型右拐道的车子产生撞击, 撞上专用型右转车的, 左侧汽车车门

综合法律 2021-08-24 18:20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你好,
    一、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  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赔偿义务人也应当予以赔偿。
    二、先由承保交强险的保险公司在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承保商业三者险的保险公司根据保险合同予以赔偿,仍有不足的,依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和侵权责任法的相关规定由侵权人予以赔偿。
    三、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十六条 同时投保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以下简称“交强险”)和第三者责任商业保险(以下简称“商业三者险”)的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当事人同时起诉侵权人和保险公司的,人民法院应当按照下列规则确定赔偿责任:  
    (一)先由承保交强险的保险公司在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  
    (二)不足部分,由承保商业三者险的保险公司根据保险合同予以赔偿;  
    (三)仍有不足的,依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和侵权责任法的相关规定由侵权人予以赔偿。  被侵权人或者其近亲属请求承保交强险的保险公司优先赔偿精神损害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四、具体的赔偿项目和金额的计算标准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里面有详细的介绍,建议查阅
  • 如何定责要由交警根据现场情况判断,并出具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
    1、如果是电动自行车,机动车全责,电瓶车不需要赔偿。
    2、如果是电动摩托车,摩托车全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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