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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时履行抗辩权先履行抗辩权

合同纠纷 2021-08-24 19:26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先诉抗辩权和先履行抗辩权不是一个概念,所谓先诉抗辩权,是指在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用于清偿债务前,对债权人可拒绝承担保证责任。先履行抗辩权指当事人互负债务,有先后履行顺序的,先履行一方未履行之前,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履行请求,先履行一方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
  • 先履行抗辩权与同时履行抗辩权的区别如下:
    1、两种抗辩权意义不同。
    2、规则不同。
    3、行使权利的主体不同。《合同法》第六十六条规定,当事人互负债务,没有先后履行顺序的,应当同时履行
  • 两者概念不同,构成要件不同,当然适用的条件也是不一样的,同时履行抗辩权存在的合同是没有履行顺序的规定的,而先履行抗辩权是有顺序规定的,当然两者都存在于互负债务的双务合同之中,都是对双方权益的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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