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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欠别人钱,但我现在没钱偿还。他上诉了我。我该怎么办?

债权债务 2021-08-25 13:33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根据法律规定,人民法院对债务纠纷案件可判决强制执行,执行过程中,对于确无财产可供执行的,可中止执行,中止的情形消失后,恢复执行。
      《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二条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向有关单位查询被执行人的存款、债券、股票、基金份额等财产情况。人民法院有权根据不同情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被执行人的财产。人民法院查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的财产不得超出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的范围。
      第二百五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中止执行:
      
    (一)申请人表示可以延期执行的;
      
    (二)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确有理由的异议的;
      
    (三)作为一方当事人的公民死亡,需要等待继承人继承权利或者承担义务的;
      
    (四)作为一方当事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尚未确定权利义务承受人的;
      
    (五)人民法院认为应当中止执行的其他情形。
      中止的情形消失后,恢复执行。
  • 对方欠钱不还起诉,但对方没有偿还能力可以申请强制执行,在对方有能力时还款。《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第五项规定,作为被执行人的公民因生活困难无力偿还借款,无收入来源,又丧失劳动能力的,人民法院裁定终结执行
  • 别人欠钱不还,债权人可以通过起诉的司法途径解决,起诉前需要收集的证据如下:

    1、对方的身份证复印件或者其他身份信息;

    2、借据等证据证明对方欠钱不还;

    3、对方的财产线索,如果没有,尽快收集,这样能够更好地确保在赢了官司以后能够执行到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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