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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班回家的路上,我摔倒了,受伤了。我只支付当天前的工资吗?

劳动纠纷 2021-08-25 21:42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1、不属于《工伤保险条例》中工伤认定情形,没有工伤赔偿金;
    2、《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 需要看具体是去哪里?做什么
  • 建议申请工伤认定,以认定结果为准
  •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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