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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睢宁XX的房子,拆除只赔偿四五百人吗?不符合国家标准,而且没有住宅,怎么办才能起诉呢?

国家赔偿 2021-09-24 17:36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由于我国各地经济发展水平很不平衡,物价水平也不尽相同,所以目前我国还没有也不可能有全国统一的拆迁私人住房的补偿办法和防城港房屋拆迁补偿标准.也就是说拆迁只有地方标准而没有国家标准.各个地方都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房地产管理法》、国务院《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建设部《城市房屋拆迁评估技术规范》以及有关地方性法规、规章、规定,制定当地的拆迁补偿具体办法和具体补偿标准.因此,您只有到当地的房屋拆迁主管部门查阅当地的拆迁补偿具体办法和具体补偿标准. 分享 本回答由经济金融分类达人 商永柱认证
  • 没有房产证拆房的赔偿,首先要申请规划部门对房屋的合法性进行认定。如果房屋建设是合法的,拆迁人应当给予补偿,如果是违章建筑,则不予补偿。没有房产证拆迁补偿是要根据拆迁房屋的宅基地面积,房屋价值等确定
  • 政府的相关部门对违章建筑是有拆除责任的,如果政府不依法拆除违章建筑侵害公民合法利益的,是可以起诉政府的。城乡规划主管部门作出责令停止建设或者限期拆除的决定后,当事人不停止建设或者逾期不拆除的,可以责成有关部门采取查封施工现场、强制拆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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