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围堵和串通投标的最低处罚

招标拍卖 2021-12-28 14:46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串通投标的行政处罚,根据《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如果被视为投标人串通投标,应认定其投标无效。除了由财政部门作出的投标无效认定外,认定投标无效一般应该是在评标过程中进行认定。但是需要注意,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在进行资格审查时如果发现以上情形,可以根据本条规定认定投标无效
  • 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报价,损害招标人或者其他投标人利益,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投标人与招标人串通投标,损害国家、集体、公民的合法利益的,依照规定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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