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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一家小餐馆当了一个月的服务员,我有急事要去,提前七天辞职。有人来应聘中间的工作。老板不想让人走,现在不发工资。我该怎么办?

劳动纠纷 2022-03-11 07:49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只要劳动者提前一个月以书面的形式通知老板,要辞职的,无论老板是否批准,劳动者都可以离职。根据法律规定,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 劳动者辞职时用人单位不结算工资,一般有两个途径可以要求支付工资:劳动者可以到当地的劳动监察大队投诉;可以到当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要求支付工资
  • 讨薪属于劳动争议,当劳动争议发生后,当事人与用人单位进行协商,也可以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当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当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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