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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已经离婚两年多了,我的孩子属于我。一开始,我签署了离婚协议,对方每月支付子女抚养费,但我已经两年没钱了,每次打电话给她,我都拒绝接听。我换了几十部手机,最后她被列入黑名单。我现在该怎么办?另一方不在城里。

离婚 2022-03-13 08:47 人浏览
共1位律师解答
  • 如果夫妻双方是通过自愿协议离婚的,在协议离婚中应该已经包含了孩子抚养费的支付安排。所以这种情况之下索要抚养费以协商为主,如果协商索要不成的,则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对方支付孩子的抚养费,法院判决后,如果对方仍然不履行生效的判决,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另外,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也可以根据离婚调解书或者是离婚判决书中关于孩子的抚养费的条款,向另一方索要孩子的抚养费,如果索要不成 ,则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要求对方给付孩子的抚养费,当然也可以向法院另行起诉索要孩子的抚养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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