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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最近租了一家八平方米的小店。原来,房东太太把三平方米的房子租给了一个名叫辛的男人。现在他把与辛的租赁合同原件和9000元押金交给了我。这意味着我是辛的房东。她每月给我3000元房租。合同于2010年1月7日到期,押金将退还。但现在,由于鑫的生意不好,他建议退还押金,终止合同关系,不出租这三平方米。然而,她与原房东之间的合同规定,如果一方违反合同或擅自解除合同,应赔偿9000元,相当于不可退还的定金。我想问一下,如果他坚持停止租房,而且租期还没有到期,我能不能根据合同退还押金?因为当我第一次借八平方米的房子时,考虑到每月三平方米的固定收入租金,现在她突然说她会停下来,这对我来说也会有一定的损失。我希望你能尽快给我答复。非常感谢。

合同纠纷 2022-03-22 05:17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在合同未到期的就要解除合同的情况下,我们需要讨论是哪一方的原因,如果是由于给付押金的一方的原因导致违约从而提前解约的,那么押金无法退还,如果是收取押金一方当事人的原因,则应当退还押金
  • 房屋租赁合同中,如果解除合同,押金是否退还,需要根据以下情况分析:第
    一、承租人与出租人协商解除租赁合同,押金的退还以双方协议为准;第
    二、出租人违约,导致承租人要求解除合同,押金需要返还,并由出租人承担违约责任;第
    三、承租人违约,导致出租人要求解除合同,承租人承担违约责任,押金需要返还
  • 房屋租赁合同中,如果解除合同,押金是否退还,需要根据以下情况分析:第一,承租人与出租人协商解除租赁合同,押金的退还以双方协议为准;第二,出租人违约,导致承租人要求解除合同,押金需要返还,并由出租人承担违约责任;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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