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详情

你好,我有一些问题要问。我今年9月买了一家商店。当时我没有发现任何问题,但当居民在11月开始供暖时,我去了供暖公司处理燃气关闭业务。供暖公司说,我租的那家店过去两年一直拖欠供暖费,房东在租赁合同中写道,供暖费应由承租人承担,我想问,我是否应该合法承担供暖费用?毕竟,之前的费用在我的租赁期内没有拖欠。我应该支付这些费用吗?

合同纠纷 2022-03-23 09:04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对于集中供暖的房屋,空置房屋不居住为业主对自己权利的处分,业主不能未居住或自行切断供暖设施为由拒绝供暖费。对于业主切断暖气设备的情形,司法实践中一般不予认可为拒缴供暖费的抗辩主张
  • 承租人应按租赁合同约定向出租人交付租金。对不按合同约定交付租金的,承租人应承担违约责任。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 业主将房屋租赁他人,因承租人未缴纳供暖费,供热单位向业主催缴,根据合同相对性的原则,业主应予缴纳,而业主和实际居住人的权利和义务受租赁合同约束。具备分户独立采暖系统型式的用户,在不影响其他用户正常采暖及共用供热设施安全的前提下,经与供热单位协商,就暂停供热时间、交纳基本费用等事项达成一致后,可以由供热单位暂停供热,但这样,业主亦需要交纳基础供热费
  •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肇庆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