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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的员工于2017年1月6日发生交通事故,于2017年10月30日申请工伤认定,工伤认定函于2017年12月28日发出。2018年3月19日,被认定为8级残疾。由于该员工在事故发生后没有再次上班,我公司将在2017年4月后不再支付该员工的月度工伤保险费。请问,现在工伤认定和伤残评估已经出来了,员工还能合法享受工伤待遇吗?

工伤赔偿 2022-03-30 17:29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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