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详情

我挪用了公司的17:2万元,全部借给了别人。是挪用资金罪吗

刑事辩护 2023-01-07 10:32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你好,挪用公款用来做什么的呢
  • 法律分析:挪用资金罪的行为方式主要表现在“挪用”上。所谓“挪用”,是指无权动用而不经批准许可,违反公司财务制度,擅自将公司资金挪作私用;或者虽有权动用,但违反公司财务制度,私自将公司资金挪作私用。行为人一经实施“挪用”的行为,就侵害了公司资金款项的专有权,改变了资金款项的用途,从而危害了公司对资金的占有、使用和收益,损害了企业工作人员职务廉洁性,同时也就具备了严重社会危害性。“挪用”主要包含以下三种行为方式:
    (一)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
    (二)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虽未超过三个月,但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
    (三)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进行非法活动的
  •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池州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