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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现在在一家酒店工作。我不想为新年工作。老板想存800元,让我在新年前为他工作10天左右。等他找到人我就走,但我不想来。我还有其他的方向。我该怎么办

劳动纠纷 2022-04-11 09:03 人浏览
共1位律师解答
  • 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或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依据第三十九条、四十条、四十一条规定可以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除开第三十九条规定的情况外,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需要支付相应的经济补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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