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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期间卖掉婚前房屋,重新买房,是夫妻共同财产吗?

离婚 2022-04-11 14:31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婚前买房拆迁后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婚前由一方出资所购买的房屋不会因为拆迁而改变其性质,仍旧属于一方个人财产,而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根据《婚姻法》第十七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共有:
    1、工资、奖金;
    2、从事生产、经营的收益;
    3、知识产权的收益,等等
  • 如果该房产是一方婚前全额出资,并且登记在一方的名下,那么该房产属于登记者个人所有,即使婚后卖掉,所得财产也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如果该房产是一方婚前付的首付,但登记在双方名下,婚后共同还贷,那么该房屋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 婚前个人房产婚后卖掉所得,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仍属于一方的个人财产。《婚姻法》第十八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1、一方的婚前财产;
    2、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3、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4、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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