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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借款人在借据上写了利息,但借款人没有支付利息。法院是否支持支付利息?

债权债务 2022-04-12 20:10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合同法》第二百一十一条规定,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视为不支付利息。合同法第二百零七条同时规定,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的,应当按照约定或者国家有关规定支付逾期利息
  • 这个情况需要具体分析,相关的法律规定:《合同法》第二百一十一条规定,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或者是约定不明确的,视为不支付利息
  • 根据合同法第二百一十一条规定,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视为不支付利息。但是,这一款规定是指约定还款期内的利息。《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第九条规定,公民之间的定期无息借贷,出借人要求借款人偿付逾期利息,或者不定期无息贷款经催告不还,出借人要求偿付催告后利息的,可参照银行同类贷款的利率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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