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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承包了老板的工作,和工人一起领工资,在工地上打伤工人,断了腿和关节,还有一块较低的钢板。我应该如何补偿工人,我有多少责任,而且没有与老板签订合同。

工伤赔偿 2022-04-16 04:19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工地干活摔伤的属于工伤,依据《社会保险法》以及《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员工工伤发生的费用,一部分为工伤保险基金支付,部分为用人单位支付。因此,赔偿应该找用人单位以及保险公司
  • 工人受伤老板赔偿内容:
    1、如果用人单位参加了工伤保险的,工伤可以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
    2、用人单位还需要支付工伤的职工一定的补偿金:工伤住院伙食补助、外地就医交通费及食宿费,停工留薪期工资、伤残津贴、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 1、如果是私人老板,只能按照雇佣关系要求老板承担人身损害的赔偿责任,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等。
    2、老板单位是有用工资格的,形成劳动关系可以申请工伤认定,走工伤认定程序。老板单位没有购买工伤保险的,按照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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