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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学校寄的快递,但是天色已晚,我寄了两个箱子,一个箱子的快递单是工作人员贴的,一个是我自己贴的,后来我同学打电话给我说我一个箱子的快递单贴错了,现场也没有多余的箱子当时他们工作人员跟我说的是很有可能把箱子装车了,隔了一天告诉我说箱子不见了,在车上没有发现没有贴快递单的箱子,现在我的箱子凭空消失了,但是我的箱子已经是他们工作人员打包好做了标记的,后来工作人员跟我说很有可能被别人乘机拿走了,我想问像这种情况要怎么索赔??我在学校寄的快递,我想问像这种情况要怎么索赔??

损害赔偿 2019-02-01 17:07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损害赔偿之国家赔偿方式:
    一、支付赔偿金
    《国家赔偿法》第三十二条规定:“国家赔偿以支付赔偿金为主要方式。”支付赔偿金是我国国家承担赔偿责任的主要方式,国家赔偿责任在多数情况下以支付赔偿金的方式进行。
      
    二、返还财产
    我国《国家赔偿法》第32条规定:“能够返还财产或者恢复原状的,予以返还财产或者恢复原状。”
      
    三、恢复原状
      恢复原状指对受害人所遭受的合法权益的损失由国家加以恢复,使其回归到被侵害以前的状态的一种赔偿方式。这种赔偿形式主要适用于查封、扣押、冻结的财产损坏但能够予以修复的或应当返还的财产损坏但能够恢复原状的情形。根据法律规定,财产遭损坏但能够恢复原状的,应予恢复原状;不能恢复原状的,按照损害程度给付相应的赔偿金。
      
    四、其他赔偿方式
      其他赔偿方式主要指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三种。《国家赔偿法》第三十五条规定:“有本法第三条或者第十七条规定情形之一,致人精神损害的,应当在侵权行为影响的范围内,为受害人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造成严重后果的,应当支付相应的精神损害抚慰金。”

  •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行业标准-快递服务》规定,对没有购买保价(保险)的快件,一旦遗失,快递公司的赔偿标准应按照邮政法、邮政法实施细则及相关规定办理。《邮政法》第三十三条第
    (三)款 “非保价邮包,按照邮包实际损失价值赔偿,但是最高不超过国务院邮政主管部门规定的限额”。《国内特快专递邮件处理规则》具体化为按实际损失补偿,但最高补偿金额不超过所付邮费的2倍,包裹类的物品最不超过所付邮费的5倍。即目前往往只能获得所付包裹邮费的5倍(如快递公司承诺赔偿标准高于邮费5倍则按承诺标准赔偿)。
    二、虽然司法实践中也有个别案例支持依照《合同法》的规定按实际损失赔付,但争取到这样的判决难度很大。何况你讲的经济损失为法律意义上的间接损失。
  • 《快递服务业标准》
    快件损毁赔偿应主要包括:
    a) 完全损毁,指快件价值完全丧失,参照快件丢失赔偿的规定执行;
    b) 部分损毁,指快件价值部分丧失,依据快件丧失价值占总价值的比例,按照快件丢失赔偿额度的相同比例进行赔偿。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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