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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问一下,我们对交通事故不负有责任。责任在于所有者。没有残疾级别。我们住院34天。出院后,我们休息两个月。住院期间的生活费、营养费、误工费、护理费和精神损失的赔偿标准是什么?

交通事故 2022-04-16 16:33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你好。依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第三十七条,损害赔偿的标准按照下列规定计算:对于误工费,当事人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对收入高于交通事故发生地平均生活费三倍以上的,按照三倍计算
  • 交通事故陪护的误工费即护理费的赔偿标准如下:
    1、护理人员有收入的,参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
    2、护理人员没有收入或者雇佣护工的,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
  • 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项目包括:医疗费、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费、护理费、残疾者生活补助费、残疾用具费、丧葬费、死亡补偿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交通费、住宿费和财产直接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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