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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实习生与雇主签订了一年的合同,但他们在上任三天后就觉得自己不适合这份工作。如果他们想终止劳动合同,他们是否应该赔偿合同中提到的3000元违约金???

合同纠纷 2022-04-17 05:15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如果因违约导致合同被解除的,主张解除合同与主张违约责任可以并存的,也就是因一方违约造成另一方经济损失的情况下,可以在解除合同的同时要求违约方赔偿相应损失,此等违约责任并不因为合同的解除而归于消灭
  • 劳动合同违约的赔偿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没有约定的按照《合同法》解释二第二十九条的规定,如果当事人约定的违约金超过造成损失的百分之三十的,应当按照《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四条规定,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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