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订婚礼物,婚后半年离婚。我没说彩礼。现在我离婚了,那个男人起诉要还彩礼。我该怎么办?

离婚 2022-04-18 15:02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法定的离婚退还彩礼的条件有:

    1、只是订婚的彩礼,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离婚彩礼必须退还;

    2、双方办理了结婚登记手续,但还未共同生活的,一方要求退还彩礼钱的,必须退还;

    3、因一方婚前给付彩礼钱,而导致生活困难的,对方应当返还,生活困难必须达到无法维持当地最低的生活水平
  • 一般来说,结婚半年男方提出离婚并不需要退彩礼。根据我国婚姻法的有关司法解释规定,男方可以要求退还彩礼的只有以下三种情形:
    (一)男女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男女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 一般情况下是可以起诉要求退还彩礼的,但是只有在法律规定的情形下才可以退还彩礼。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
    (一)》第五条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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