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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带着我三岁的女儿穿过马路。她不小心摔倒了,汽车直接压住了她的腿。我住院一周。我预付了2000元。我说警方是次要责任。我明天去处理这个案子。另一方支付了保险费。交警说我去保险公司赔偿了。我可以要求对方提前付款吗?医疗费用约3000元。骨头没有受伤,我暂时不能走路。我必须去保险公司理赔吗?如何赔偿

交通事故 2022-04-18 20:42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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