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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建筑地块由该女子的父母提供,丈夫和妻子在该地块上建造了一所房子。离婚后,女性的父母是否有权参与房地产分割?第二,房地产是以该女子的名义登记的,但建筑基金是该男子为建造房屋而借入的。离婚后如何分割财产。

离婚 2022-04-19 14:41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一方婚前房产婚后还贷,离婚时的分割:夫妻双方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婚姻法的规定,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补偿
  • 若配偶方同时有证据证明,其婚前是基于双方均认可所购房屋为共同所有的前提下进行出资的,则虽然该房产登记在一方名下,仍宜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时应按共同财产的分割原则进行处理
  • 婚前共同出资登记在一方名下的房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后应当均等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所共同拥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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