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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前丈夫所欠的债务是否属于夫妻双方?

离婚 2022-04-21 14:34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区别在于夫妻双方共同签字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应认定为个人债务。
    但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 夫妻一方欠下的债务,如果债权人证明是用于夫妻共同生活的债务,是属于共同债务,另一方应当承担清偿责任。夫妻“共同偿还”的责任是连带的清偿责任,因此在承担责任的方式上,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另一方负有连带的清偿责任
  • 婚姻期间一方所欠债务一般是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的,但是一方有证据证明属于个人债务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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