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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老师,帮我出出主意,我该怎么办?

事情是关于婚姻的,在2014年底的时候我和一个处了有3个月的女孩登记结婚了,可这也是我噩梦的开始,她太会伪装了,我错了,我现在后悔的要是。我们是同一个公司的,她比我大两岁,最开始时我对她没有任何的想法,就是个子高一点,就是简单的同事而已,后来她经常的给我打电话,相互聊天,开导我在工作遇到的难题,让我怎么处理工作上的事,我慢慢的对她另眼相看,感觉挺不错的,这么有见解,自己就经常的跟她说遇到的事和经常一起吃饭,久而久之就在一起了,过了最初的热情期后,我们在一起工作,在一起生活,她的一些毛病也就渐渐浮现出来,她对女孩很敏感,一些小小的女孩把手搭在我肩上的动作都会是她生气,一些我跟女孩说话的行为都让她大发脾气,这些导致我被她扇耳光,被她数落,完全不顾及周围人看法的那种,随时随地的发脾气,夜里成夜的闹,不睡觉,我迁就她,哄她,给她买好吃的给她洗衣服(包括内衣),那时候总想着她会慢慢变好,现在想起来那是的情景历历在目,就像现在还在一样,就这样吵吵闹闹在一起3个多月,中间她要提出分手,我还下跪求过她,我想着开始一段恋情很不容易,彼此都有缺点,都有棱角,在一起久了棱角就没有,会相濡以沫的过日子,她最后还是离开我,回到她家,那时候她给我打电话哭,让我很心痛,说只要我娶,她就嫁,不管什么都嫁给我,为了这一句话,我给我妈说我要娶她,我妈当时坚决的不同意,我就去找她,我在她家住着(我家河南的,她家江西赣州的),最后我妈妥协了,过来跟她父母谈结婚的事,她家要10万的彩礼,我妈那时候都65岁了,没有积蓄,最多能拿出来2万块,我和她商量我去借钱,到时候咱俩一块还,她说没问题,最后我在没有家人的陪同下去她家摆了订婚宴,借了10万块钱放到她父母那里,随后她妈给了她5万块,让她存起来,我那时感觉钱都给了,就让她跟我去民政局把结婚证给办了,一切艰难都过去了,我带着她回我家,我妈不计前嫌,对她很好,可是她竟然说我妈嫌弃她,婆媳关系真的好复杂,我安慰她,我给我妈赔不是,我妈呢还给她钱,哎,为了不找事,我尽快的带她回到了工作岗位上,15年我们那一年,我每天喝5瓶红牛来扛着工作,星期天不休息,起早贪黑的,那年每个月都2万多块钱工资,到年底的时候,我问她,有多少钱的时候,除了还别人的钱3万块钱外,银行卡里还有1万多,我所有的卡都在她那放着,我出去就给我个吃饭前,我也没有什么要买的,不抽烟不喝酒,基本就不花什么,当我听到还有1万多块时我真是,在这一年里,除了每天紧张的工作外,每周必经历的就是跟她吵架,和一个女孩说了几句话,衣服没洗干净,和领导讲话说错话,处理事情没按照她的意思办等等,,,每周最少有3次,当时在公司我们每天都是焦点,经常在公司吵架,我碍于面子躲着她,

就这样一年过去了,到过年去谁家过年的事,我们吵的很凶,我说结婚那年在你家过,今年要去我家过,我父母都66岁了,他也想她儿子,最后她妥协,跟我去我家过年,可是在大年三十晚上在我家哭,那个哭的声音大,街坊邻居都听到了,我全家人都哄她,最后我家人那年都她钱,(我去她家,都是给她父母钱,都是成千的给,到我家都是几百的给),就这样我天天生活在憋闷的生活中,我总想着忍让她,让她能改一点,我既然选择了你,我要对你负责,让迁就你,你也迁就一下我,我们不吵架,好好过日子,16年开始工作后,她更变本加厉了,开始在公证场合对我动手了,天天吵架,我哄她,她怎么高兴,怎么来,我生活在无比压抑的环境下,我的身体开始吃不消了,总是累,她呢还是吵架,为所欲为,什么都不顾,到9月份的时候,因为我和我的女徒弟搭肩谈话被她看到,她当着所有人的面打我,在公司闹的不可开交,回到住的地方拿着木棒打,我还是劝,哄,最后把我惹毛了,不管她了,她垫着姓李就要回家,(之前我们吵架她就垫东西回家,要离婚,我哄她,迁就她),她当时买了高铁票了,可是没走,也不把票给退了,自己找了一个宾馆每天2百多,一住就是10几天,我中捡买礼物各种去哄,因为我还要工作,不能一直陪她,还的去带团队,有一天我去宾馆晚了,她竟然打车来到我住的地方,接了一桶凉水洒在床上,,我彻底放弃了,我崩溃了,我放弃了,我迁就了她整整1年了,我期望着她能体贴一点,能持家一点,钱花了,我们再赚,我们能安安稳稳的过日子,不吵架,每天有说有笑的多好,,,不可能了,我那天夜里整整一夜没睡,想想我这一年多的日子,想想我头发鬓白的爸妈,我哭了一夜,第二天我主动申请出差,离开了半个月,让她找不到我,最后她回家了,我整整3个月没有理会她,那三个月我像是回到了自然的狮子一样,开心,过着自己想过的生活,太美好了,公司的领导都说我像是换了一个人一样,过年的时候,她给我打电话,我不接,我不想听到的声音,听到她的声音我就瘆得慌,我给她发信息,过年了,谁都不要闹,过了年我们把离婚证给办了行吗?她不同意,给我所有的朋友,亲人发信息让我原谅她,最后我才知道她为什么这样,因为她回家的这几个月把我拿过去的10万块钱中的5万块钱给花完了,我知道后,就知道怎么回事了,,,我现在坚决要跟她离婚,可是她不同意,

我父母49年的,今年都68岁的人了,还没见过孙子,我真是不孝顺啊,现在我想离婚,我能把彩礼钱要回来吗?至今我还欠4万块钱的外债,我到底该怎么办,我给她打过电话,她好声好气的给我说不离婚,她在搞一个项目,赚了钱就回老家跟我把酒席给摆了,(其实她现在就在买鞋跟人家打工),

我该不该去赣州找她,跟她把婚给离了,但我心里很想跟她离婚同时把钱给要回来,不全部就要一半也可以,

各位老师,能帮我出出主意,或者给我点建议好吗?

离婚 2018-12-27 10:07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1、第一次诉讼离婚时,如果一方当事人坚决不同意离婚的,法庭一般认为:双方感情尚未完全破裂,仍有和好的可能,应当给予双方一个冷静处理问题或弥补修复感情的机会,因此,法庭一般不会准予离婚;
      
    2、如果在判决生效6个月后,原告又坚持起诉,坚决要求离婚的。法庭一般认为:已经给了6个月的矛盾缓和处理期,双方仍然不能和好或矛盾稍有缓解,一方仍然坚持起诉要求离婚,毕竟离婚是自由的,法律也不能强人所难,因此,法庭一般就准予离婚了。
      《民事诉讼法》第124条第七项规定: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判决、调解维持收养关系的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六个月内又起诉的,不予受理。
  •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如何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若干具体意见》规定,一方与他人通奸、非法同居,经教育仍无悔改表现,无过错一方起诉离婚,或者过错方起诉离婚,对方不同意离婚,经批评教育、处分,或在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过错方又起诉离婚,确无和好可能的,法院可以判决双方离婚。
  • 您好!根据目前中国的国情,规定按习俗给付彩礼的,有三种情形可以请求返还:一是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二是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三是婚前给付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解释中规定的第二和第三两项,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一起生活了的,就算共同财产,诉讼离婚可以分财产的方式分,如有证据证明女方有外遇,可以主张多分财产并要求给予损害赔偿。
    鉴于每个人的具体情况不同,而且你的情况说的也不够详细,建议当面咨询,以维护你的最大利益。
  • 彩礼一般是不退还的。要符合婚姻法司法解释规定的情形,法院才会予以支持。
    婚姻法司法解释二 第十条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适用前款第
    (二)、
    (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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