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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民法通则,比较可撤销合同、无效合同和效力待定合同

合同纠纷 2022-04-23 13:50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可撤销合同与无效合同的区别是:第
    一、二者产生的原因不同。第
    二、认定程序的启动不同。第
    三、可变更、可撤销合同并非当然无效,其在未被撤销前是有效的;而无效合同是当然无效、自始无效,且不能变更等
  • 其区别在于:
    (1)效力待定合同的原因可归结为合同行为人民事行为能力欠缺,可变更可撤销合同的原因可归结为行为人意思表示不真实。
    (2)效力待定合同以合同无效为原则,可变更可撤销合同以合同有效为原则
  • 效力待定合同与可撤销合同的主要区别有:
    1.合同的效力不同。效力待定合同在未被有关权利人追认前,其效力处于待定状态;而可撤销合同在未被撤销前则是有效合同;
    2.合同瑕疵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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