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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和朋友喝酒后,被朋友的酒瓶击中,他在脸上留下了两道伤疤。那天晚上,他去医院处理伤口,然后去警察局报警。他只做了书面记录,没有立案收据。这不是一个案子。朋友们私下解决了这件事。你还需要去警察局评估受伤情况吗?警察局打电话来要求离开。你想去吗?我可以取消吗?

综合法律 2022-04-25 13:08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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