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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一方因倒车在高速公路上造成交通事故。交警认为双方的责任是平等的。检查后,另一方出现软组织挫伤,已接受药物治疗,并在家中休养。现在距离事故发生已经两个月了,受伤的人想结案。我如何赔偿受伤者的相关费用?非常感谢。

交通事故 2022-04-28 00:52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发生交通事故导致车上人员受伤的,应即时向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和保险公司报案。《保险法》第二十七条: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被保险人或者受害人通知保险公司的,保险公司应当立即给予答复,告知被保险人或者受害人具体的赔偿程序等有关事项
  • 发生交通事故,可以要求对方赔偿的项目主要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期间伙食补助费、营养费、鉴定费、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
  • 车祸赔偿,首先要看交警部门是否对此事故作出责任认定。如果是你的全责,则由你方依法承担本次事故的全部损失;如果双方均有过错,则由双方根据自身过错大小,按责任比例分担事故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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