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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一个已婚的女人。现在因为没有感情,这名女子提出离婚并分居了三个月。男方是否有权要求女方退还结婚礼金和宴会礼金?因为已婚男子的家庭欠下了钱,所以该男子总是说,结婚的钱来自他的父母,他可以忽略它。但他只是想把钱还给他的父母,这意味着他要求女人归还结婚礼物。由于谈判破裂,他还表示,如果他的家人起诉该女子,该女子必须退还宴会费,共计约20万元。这个人的要求能实现吗?

离婚 2022-04-30 18:07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双方在提出离婚前早已发生了很严重的矛盾,共同生活的可能性不会很大,因此,这就基本具备了结婚后没有共同生活的立法本意,是可以要求退还彩礼的
  • 返还彩礼的情形主要有:其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其二:虽然办理了结婚登记手续,但未共同生活的;其三:礼金是婚前给付的,并且给付的行为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 一般情况下,彩礼是不会退还的,但有特殊情况的除外,《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
    (一)》在原《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解释
    (二)》的基础上明确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但是,对于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已共同生活的情形下应否返还彩礼及返还的数额,法官需综合双方共同生活的时间、财产使用等实际情况予以酌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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