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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公司辞职,但公司将扣除1000元违约金。这与法律不同吗?

劳动纠纷 2022-05-01 10:32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试用期内,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的任何一方都可以解除劳动合同而不违约,也就不存在违约责任。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 劳动者辞职的,如果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的,并且与劳动者约定服务期,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是应当支付用人单位违约金。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
  • 员工主动提出辞职一般是不需要支付单位违约金的,只有在以下两种情况才需要支付违约金:
    1、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
    2、劳动者违反保密条例中的内容,泄露公司商业机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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