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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丈夫婚前有一所房子。如果房子在婚后被拆除并转让给我,它是属于我的个人财产还是我们的共同财产。

离婚 2022-05-02 10:27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婚前购买的房屋所付的房款属于婚前个人财产,婚后共同偿还的贷款部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根据法律规定,夫妻一方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由双方协议处理。
    如果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
  • 婚前个人房产婚后卖掉所得,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仍属于一方的个人财产。《婚姻法》第十八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1、一方的婚前财产;
    2、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3、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4、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等等
  • 房子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需要具体情况发具体分析,如果婚前双方都出资了买房,登记在两人名下,则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如果夫妻双方婚前的首付和还贷部分归一个人所有,房子就属于个人,婚后还贷部分可视做夫妻共同财产,夫妻两人一人一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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