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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婚前用自己的钱抵押的房子,婚后用自己的钱偿还抵押。它属于公共财产还是个人财产?

婚姻家庭 2022-05-10 15:22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婚前个人房产婚后卖掉所得,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仍属于一方的个人财产。《婚姻法》第十八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1、一方的婚前财产;
    2、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3、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4、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等等
  • 如果该房产是一方婚前全额出资,并且登记在一方的名下,那么该房产属于登记者个人所有,即使婚后卖掉,所得财产也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如果该房产是一方婚前付的首付,但登记在双方名下,婚后共同还贷,那么该房屋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 离婚房子的认定有:
    1、一方父母出资买房,产权登记在子女名下,属于个人财产;
    2、由双方父母出资买房,无论产权登记在哪一方名下,属于共同财产,都要按出资份额比例分割;
    3、婚前买房婚后还贷,属于买方个人财产,不分割,婚后还款部分及其增值部分由产权登记人按比例补偿;
    4、婚后以抵押贷款方式购买的房屋属于夫妻共同所有。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
    (一)》第二十九条 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个人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 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依照约定处理;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款第四项规定的原则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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