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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我所在部门今天突然解散,未提前30天通知

公司清算 2022-05-13 09:35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第四十条规定,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 劳动者如未提前30天通知用人单位离职的,需要赔偿用人单位的直接经济损失。赔偿金包括公司聘用、培训这个员工发生的费用以及因为该员工未提前30天提出离职给公司造成的的直接经济损失
  • 如果试用期内员工不符合之前明确公布的录用条件的,可以当即解除劳动合同。如果人品方面有严重问题,不符合公司招录条件的,可以立即解除。如果之前没有公布明确的录用条件,或者他没有明显违反的,那么还是要提前通知的,否则可能构成解雇程序的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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