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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协议明确规定,债务由男方承担。女方还需要还吗?而且,债务是男方欠的。如果女方不知道,就用于商业周转,不用于家庭生活,女方也不分割共同财产。你还需要一起还吗?

离婚 2022-05-18 07:27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婚姻关系终结时,夫妻债务清偿应遵循的原则是共同债务以共同财产清偿,个人债务以个人财产偿还。如果该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的,则女方也是需要负担的。夫妻共同债务主要是基于夫妻的共同生活需要,以及对共同财产的管理、使用、收益和处分而产生的债务,无论其名义上是否以一方为债务人,夫妻双方负有共同偿还的责任
  • 婚前男方有债务,结婚后女方不用一起偿还,债务用于共同生活或女方自愿的除外。《婚姻法司法解释
    (二)》第二十三条规定,债权人就一方婚前所负个人债务向债务人的配偶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债权人能够证明所负债务用于婚后家庭共同生活的除外
  • 双方离婚外欠债务如果是用于夫妻双方生活所用的则属于夫妻共同债务,是需要共同偿还的,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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