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详情

1997年,我父亲向别人借了5000元钱,写了一张借条。我父亲在2007年突然生病去世。现在,其他人在法庭上起诉我以偿还这笔钱,而我必须支付利息。我应该还吗?

债权债务 2022-05-18 09:39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高利贷利息不一定要归还,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未超过年利率24%,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约定的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 债务人死亡的,可以向债务人的遗产继承人主张权利,在继承遗产范围内偿还债务,协商不成,债权人向法院起诉,继承人放弃继承的,用债务人遗产偿还债务。 根据《继承法》第三十三条规定,继承遗产应当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缴纳税款和清偿债务以他的遗产实际价值为限。
    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偿还责任。
  •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鹰潭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