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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发商一直拖延不处理房屋质量问题

房产纠纷 2022-05-19 19:19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二条规定,因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不能交付使用,或者房屋交付使用后,房屋主体结构质量经核验确属不合格,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第十三条规定,因房屋质量问题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
  • 房屋质量的维权方式是可要求解除合同并要求赔偿损失,房屋质量问题包括:
    1、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不能交付使用,或者房屋交付使用后,房屋主体结构质量经核验确属不合格;
    2、房屋存在严重质量问题,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
  • 房屋出现质量问题,应当由当事双方(购房者与房屋出卖人)进行房屋质量鉴定,然后,根据鉴定结论确定是否存在退房情形:
    1、经鉴定确认房屋主体不合格或质量问题严重影响居住的,可以要求退房并赔偿损失;
    2、经鉴定可以修复,则要求开发商修复或承担修复费用。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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